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3月3日-3月4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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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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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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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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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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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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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试验平台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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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长客路2001号(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原煤场位置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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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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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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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长客路2001号(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原煤场位置东侧),开展地面储加氢系统试验验证关键技术研究;新增地面储加氢系统2套(含压缩机、储氢瓶组、加氢机等设备)及配套供电、排水、道路、监控、消防等辅助工程;扩建后,形成44m3、850kg的储氢能力,满足35兆帕和70兆帕压力等级氢能列车加氢需求及氢电混合动力系统测试平台用氢需求;同时开展轨道交通氢能应用场景下的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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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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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新增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合心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各集装箱底部均带有供暖设施(为电采暖),供冬季采暖。(3)噪声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液压油等依托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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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