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2月9日-2月1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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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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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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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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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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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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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铭源畜牧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锅炉房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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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13.5 公里处合心镇哈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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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铭源畜牧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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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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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13.5 公里处合心镇哈达村,拆除原有2台0.7t/h燃生物质锅炉(1用1备)及配套设施,新建1台2.5t/h生物质水汽两用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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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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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合心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废气由1台2.5t/h生物质水汽两用锅炉产生,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锅炉炉渣、除尘器除尘灰定期外运用作农肥;生物质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定期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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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